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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xiangtan.gov.cn/12830/12845/12846/content_984372.html | 作者: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10-28 | 492 次浏览 | 分享到:

湘潭市DRG付费方式改革显成效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sthjj.xiangtan.gov.cn发布时间:2021-10-28

 

平均住院床日减少1.31天,次均自负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633元

湘潭市DRG付费方式改革显成效

2019年,湘潭被确定为国家级首批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城市,经过两年多准备,今年6月起,市中心医院等8家医院作为首批试点医院启动实际付费。10月27日,我们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试点实际付费3个月以来,成效初显:试点医疗机构住院总费用、次均费用、平均住院日、时间消耗指数和费用消耗指数均呈现下降趋势,群众看病负担进一步减轻,医保基金使用效能进一步提升。湘潭试点工作在国家试点进展情况监测评估中被评定为“进度优秀”。

27日上午,我们在市一医院看到,医生正结合患者的电子病历和纸质病历,填写并审核疾病诊断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在病历首页,患者的基础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等就诊情况一目了然。确认无误后,医生将病案数据通过医院信息系统传输至医保经办系统。

该院医保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DRG付费方式将每个病例按照治疗方式近似、资源消耗相近的原则归入一个病组,再给每个病组设定一个支付标准,从治疗开始到结束,整个过程大概需花费多少钱,有科学的计算机制,医保按照预定的支付标准付费。医院如果用低于支付标准的价格把病看好了,结余部分奖励给医院;如果超过支付标准,超支部分由医院自己负担。“自从运行DRG付费以来,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更加规范化,医院的病案管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患者的病历信息更为完善。”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看病是按“项目付费”,医院有多做检查、多开药的动力,医保花的钱就会多,病人花的钱也会多;而按DRG付费则按疾病分组设定支付标准,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患者来说,更能实现三方共赢。

据统计,3个月来,湘潭市各试点医院运行成本不断降低,时间消耗指数从0.95下降到0.82,费用消耗指数从1.02下降到0.82,平均住院床日减少1.31天,药占比和耗材占比同比下降1.44%和2.96%。同时,患者就医负担减轻,次均自负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633元,住院医疗总费用和次均住院费用同比也降低了21.1%和17.5%,有5家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用控制在支付标准内获得奖励,医保基金支出与总额预算基本相符,支出压力相应减轻,基金使用效能得到提升。(记者郑镱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