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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shanxi.gov.cn/xxfb/fdzdgknr/tzgg/202109/t20210906_2705478.html | 作者: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9-06 | 34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员选择门诊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及时更好地享受相关待遇,现将省直及各市确定的门诊特药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名单统一发布,名单将根据各地增减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符合门诊特药适应症的参保患者,可通过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用药资格认定。审核备案后,患者可由特药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开具处方,在特药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购买相应药品,费用直接结算。具体报销政策、办理流程、药品供应信息等,可向所在地医保中心、特药定点医药机构咨询。

附件:1.山西省门诊特殊药品清单

2.全省门诊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3.全省门诊特殊药品定点药店名单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