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我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对医疗机构申请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受理审核。在认真审核医疗机构相关资料和专家论证基础上,拟定了“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现予公示。
本次公示期从5月27日—6月3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郭晓东章浩
联系电话:0351-6819608
电子邮箱:sxyyjgzbcg2018@163.com
附件: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