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医保联发[2020]12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在杭省级公立医院: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并将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通知如下:
一、设立新型冠状病毒IgG抗体(包括总抗体)检测和新型冠状病毒IgM抗体检测项目,试行价格均为40元/次。
二、新增项目按甲类管理,医保支付范围限发热门诊或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的患者。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试行价格表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试行价格表
编码
项目
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元)
支付
类别
备注
25040391800
新型冠状病毒IgG抗体(包括总抗体)检测
IgG(包括总抗体)。样本类型:血清或血浆。样本采集、签收、处理,加免疫试剂,检测,质控,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次
40
甲
医保支付范围限发热门诊或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的患者。
25040391900
新型冠状病毒IgM抗体检测
样本类型:血清或血浆。样本采集、签收、处理,加免疫试剂,检测,质控,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次
40
甲
医保支付范围限发热门诊或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的患者。
链接:定了:浙江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价格确定,这些情况可用医保报销
《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