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DIP”支付方式改革助推“医保患”三方共赢
日期:2021-03-24来源:信息中心
医疗保障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以下简称“DIP支付方式”)是国家医疗保障局为建立管用高效医保支付方式统筹推进的一项重大改革。我市作为全国第一批DIP支付方式改革国家试点城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遵义市医疗保障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工作方案》,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市政府决策部署,正有序推进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调研、近三年医疗费用数据采集、规范信息业务编码、拟定《DIP项目系统建设方案》等相关工作。
开展DIP支付方式改革基线调研
实施DIP支付方式将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实现医疗、医保、患者即“医、保、患”三方共赢。一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通过改革发挥医保支付杠杆调节功能,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明晰定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和监管水平。通过改革建立具有鲜明价值导向的医保支付机制,以医保基金安全可控、效益优先为前提,建立与DIP支付相匹配的医保基金结算模式和监管体系,增强医保对医疗服务的激励约束功能,逐步实现由“付费医保”向“价值医保”转变。三是保障患者医疗需求和权益。通过改革将更有效推动分级诊疗,提高医疗资源有效利用率,促进医疗机构合理控制成本,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保障患者医疗需求,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遵义市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培训会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重点推进以下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21年各项改革任务。一是健全工作队伍,成立医保、信息、财务、病案、临床等专家小组,明确职责定位,为后期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本地化病种目录库、确定分值标准。三是完成系统接口改造相关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合理确定医保总额预算指标;五是完善协议管理、明确权责关系,落实有关标准、制度;六是制定完善支付标准、监管措施等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