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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ylbzj.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jytabl/zxjyta/202208/t20220817_2105267.html |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8-12 | 428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0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17 16:42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何金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医疗保障工作立足“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在做好住院待遇保障的同时,各统筹地区根据医保基金收支情况,把一些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主要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目前,呼和浩特市已开展门诊统筹,参加呼和浩特医保的患者在门诊检查时产生的目录内诊疗费用医保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其他统筹区门诊妇科检查、盆腔彩超检查诊疗费可用个人帐户支付,住院患者可享受妇科检查、盆腔彩超检查等诊疗项目医保待遇。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明确规定,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目前,我们还无法将辅助生殖技术等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因不孕不育病因筛查及治疗费用基本发生在门诊,为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负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82号),健全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今年,我局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医保发[2022]14号),自2022年10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参保患者在门诊检查时产生的目录内诊疗费用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们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已将3种促进排卵药品纳入自治区医保支付范围。下一步,我们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任务部署,严格落实国家待遇清单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按程序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不孕不育症病因筛查的一些检验检查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我局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在不孕不育诊疗过程中医保支付管理,进一步推动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基金使用主体责任,充分使用医保智能监控、现场检查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你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