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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xizang.gov.cn/xwzx/gsgg/202111/t20211105_268930.html | 作者: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11-05 | 338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聘请第三方开展2018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理赔数据核查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现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2018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理赔数据核查工作,聘请选定方式为“询价”,现予以公告。

一、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1.项目内容。赴承保公司现场核查理赔案件原始单据、财务转账凭证、案件支出明细、合同等,出具核查报告,对核查确认过的理赔案件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以内。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17条的有关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磋商时间截止前10天内)。

三、报名与选定方式

1.现场报名。自本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带上有效证件(资质条件证明)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311室,填报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2.选定方式。以三家以上供应商的报价为基础,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询价小组综合评价打分,分数进行高低排序,取得分最高者为第一聘请候选人。

四、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自本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西藏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的为准。

2.项目联系电话:0891-6609879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