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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gxzf.gov.cn/xxgk/jyta/t12964293.shtml |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7-26 | 402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20220025号提案的答复

桂医保函[2022]223号

许健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列入医保慢性病门诊报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纳入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的建议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基本医保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基本医疗保障依法覆盖全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坚持稳健持续、防范风险,科学确定筹资水平,均衡各方缴费责任,加强统筹共济,确保基金可持续。坚持促进公平、筑牢底线,强化制度公平,逐步缩小待遇差距,增强对贫困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基本医疗保险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所有参保人员均公平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我区依据参保个人的缴费水平,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尽可能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在考虑基金支付能力、收支平衡的基础上,不分身份、不论病种,为每个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待遇。因此,在确定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和设计各个病种医保待遇的同时,需兼顾基金支付能力和收支平衡的实际状况。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设置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和可持续。

二、关于完善孤独症儿童支付方式的建议

广西在全国率先推进以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截至目前,DRG付费已基本覆盖全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部分符合条件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孤独症儿童住院病例可进入TU11、TU13、TU15儿童期精神发育障碍(伴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伴并发症或合并症、不伴并发症或合并症)的DRG分组予以支付,DRG付费结余基金按规定给定点医疗机构留用,激发定点医疗机构自主控制医疗成本、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参保患者个人费用负担。

三、关于发挥政策协同保障作用的建议

广西不断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等制度为补充,以医疗救助制度为托底保障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衔接,统筹使用各类帮扶资金,合力减轻孤独症患儿等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一是巩固完善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夯实基础保障。2017年7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成了“城居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整合。自治区医保局组建后,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对广西医疗保障事业的决策部署,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

二是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强化高额医疗费用减负功能。2020年出台《关于完善广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广西大病保险制度从保障范围、起付标准等八个方面实现了全区统一,消除大病保险统筹区间待遇差和待遇攀比等问题。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实施起付线降低50%、不设封顶线、报销比例提高10%的倾斜支付政策,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0%,有效减轻参保群众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三是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提升兜底保障水平。2022年1月,按照国家部署,出台《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5号),在统筹三重保障制度衔接,鼓励社会慈善救助发展方面做了系统安排,从保、减、救、防、帮五个角度完善了三重保障和综合保障政策体系框架,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及时度和精准度。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比例最高可达100%,年度救助限额最高可达10万元。同时,不断发展壮大慈善救助,发挥好补充救助作用。鼓励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更好满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保障需求,发挥保障合力,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2022年6月23日,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医疗保障专责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经医疗救助倾斜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监测对象,各地要按规定给予社会救助等综合性保障,合力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您的建议调研充分,针对性强,对进一步完善孤独症患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我们将在下一步研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政策中予以吸收。下一步,我局在研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时,将在充分调研和测算的基础上,综合评估孤独症患儿实际费用情况、医保基金可支撑能力等情况,按照“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稳健持续、防范风险”的原则,实事求是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适时考虑适度提高孤独症患儿医疗保障待遇,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DRG付费覆盖更多符合条件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同时,积极支持慈善救助、医疗互助等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对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合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诚挚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今后继续对相关工作给予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联系人:黄孟欣,联系电话:0771—5727667)

附件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

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承办单位填写

提案号

20220025

承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案由:关于将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列入医保慢性病门诊报销的建议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表示

答复前听取意见方式

走访

电话

其他

未联系

答复是否针对提案建议

针对

基本针对

未针对

是否满意办理态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是否满意办理结果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建议(不够书写可另附页)

提案者

签名

年月日

联系电话

说明:此表由承办单位填写好提案号、提案题目后,随办理答复件寄送提案者(委员联名提案寄第一提案者)。提案者收到此表后,请务必填写分别寄送或传真至承办单位和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传真:0771-8802179、880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