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召开全省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暨支付方式改革培训会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0-09-1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要求,确保全省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有序开展,2020年9月7日至11日,省医疗保障局召开全省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暨支付方式改革培训会,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梅出席开班仪式并做动员讲话。
金梅副局长要求,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充分认清落实国家相关改革任务的重要性,尤其是做好待遇保障工作和医保目录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支付方式改革。一是及时组织学习。各级医保部门要认真领会文件,及时熟知和掌握各项政策的关键点、落脚点,明白政策出台的初衷,保证各项政策顺利执行,确保参保人待遇有效落实。二是主动担当作为。在工作落地落实上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牢固树立改革理念,强化改革信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找准差距补短板,瞄准目标齐发力,改进作风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三是高质量打赢打好医保扶贫攻坚战,守住贫困人口制度全覆盖的底线,持续完善贫困人口参保台账,狠抓医保扶贫待遇政策落地,全面落实医疗保障扶贫各项待遇政策。四是稳步推进医保目录管理改革和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执行国家医保三大目录相关政策,抓紧规范统一我省权限范围内的用药管理政策和流程,认真落实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要求,抓紧研究区域总额预算管理下按病种分值(点数)付费,在精细化、精准化管理上寻求新的突破,扎实开展全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金梅副局长强调,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DRG付费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打破原有陈旧观念、思维定式,从服务CHS-DRG改革大局的高度,切实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树立大局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推进DRG付费改革稳步向前、高质量发展。要坚定改革信心,充分认识CHS-DRG优势和核心价值,完善付费体系,全力以赴,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DRG付费和绩效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相关人员及国家医保局CHS-DRG技术指导组专家分别对脱贫攻坚、城乡居民医保业务、支付方式改革、医保三大目录等政策和CHS-DRG细分组方案、权重费率测算、医保信息数据质量与监管进行讲解和培训。全省各州市医疗保障局分管领导,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及昆明地区开展DRG付费改革的试点医疗机构近30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