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三举措”推进DIP国家试点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1-12-30
昭通市自2020年11月成功申报为DIP支付方式改革国家级试点城市以来,遵循“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施运行”三步走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方案政策制定、信息平台搭建、改革业务培训等工作,于12月8日启动正式付费,圆满完成年度试点任务。
强化组织、整体谋划,筑牢改革基石。
一是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医保、卫健、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医保工作专班和专家组。
二是市政府印发实施方案,配套制定结算试行办法、考核办法、经办规程等。
三是充分尊重历史数据,引入第三方对全市近5年医疗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形成契合昭通实际的本地化病种分组目录和分值。数据质量得到国家医保局DIP试点专家组(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的高度认可。
四是面向医疗、医保的管理人员和专家开展了十余次业务培训,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抓住重点、突破关键,建立健全机制。
一是建立系数调整机制。建立契合不同收费类别医疗机构实际成本差异的等级系数和与疾病严重程度相关的病种高(低)倍率系数,兼顾医疗机构差异和患者病情差异,推进全市同病同治同价。
二是建立考核机制。为实现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就医经济负担减轻的改革目标,将与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就医费用相关的指标与医保基金的拨付挂钩,引导医疗机构明晰发展方向。
三是建立违规行为监管机制。建立病种高套、低标入院等违规行为监管模型,将违规行为纳入病种分值计算,使违规行为造成的医疗资源浪费得不到补偿,规范诊疗行为。
四是建立专家参与的评价与争议处理机制。对极其特殊的病例产生的医疗费用,组织专家集体评议,促进实际付费与合理医疗费用最大契合。
立足实际、要素管理,凸显特色亮点。
一是推出重点支持病种,留住外流患者。对心脑血管、肿瘤等重点疾病实行特殊付费政策、给予系数调整,鼓励医疗机构收治病人。
二是引入CMI调整系数。对CMI系数高、CMI有增幅的医疗机构的病例分值进行加成,促进我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三是引入专家论证机制。专家组全程参与改革本地化过程,对病种分值、政策拟定等进行充分研讨,形成医保医疗共商共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