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推行DRGs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红河州医疗保障局时间:2019-04-26
为有效控制医疗机构费用不合理增长,充分发挥医保基础性、引导性作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红河州自2017年9月起,在12家州直定点医疗机构启动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试点,以DRGs付费为核心,综合运用总额预算、疾病分组、点数计算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单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优势,促进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激发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和主动控费的内生动力,实现参保群众、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三方“共赢”,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病例入组率显著增高。截至2019年2月,州直12家定点医疗机构病组由541个增加至771个,病例的入组率达到99.95%。
二是基本实现DRGs支付全覆盖。2018年度,12家试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出院病例18358人次,按DRGs支付17154人次,按DRGs支付人次占比为93.44%。
三是医保基金安全明显提高。住院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5.02%,总医疗费用增长0.74%,基金支出增长率仅为2.36%,与全州相比降幅近70%,医保基金安全性得到切实保障。
四是参保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人均医疗费用下降4.07%,住院次均费用由9891元下降为9488元,人均支出减少了400余元,个人自付比例从16.97%降低到16.20%,切实减轻了患者负担,让参保群众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