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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qinghai.gov.cn/2022-05/12/c_1211646305.htm | 作者: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5-12 | 250 次浏览 | 分享到: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线上办理医保业务的通知

2022/5/12

省级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医保经办工作的影响,确保参保人员待遇正常享受,2022年5月9日起,省级医保暂停线下业务办理,开始居家办公,推行“线上办”“延后办”“网厅办”“邮箱办”等非接触办理模式(线下办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现就线上办理期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可通过单位网厅、电子邮件、微信留言等方式提交业务办理资料,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完成业务审核办理。

二、鼓励参保人员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尽量减少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省外发生的住院、普通门诊、购药、“五种”门诊慢特病相关费用均可办理备案后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刷卡)直接结算,因特殊原因现金垫付后需报销的,单位经办人可适当延期报异地就医结算服务中心,中心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快现金医疗费用审核进度。

三、因病情确需转诊异地就医的人员,可通过业务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子邮箱等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四、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日9:00至17:00。

五、联系方式:

转移接续、异地安置审核:1452008935@qq.com

生育备案:401263144@qq.com

特殊病慢性病审核:512826723@qq.com

异地就医业务:0971-81705310971-8170664qh8170531@163.com

信息中心:0971-8167652

特殊时期,请您安心居家,注意防护,共抗疫情!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