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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qinghai.gov.cn/2022-04/28/c_1211642052.htm | 作者: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4-28 | 180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医保局向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拨付医疗周转金助力疫情防控

2022/4/28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主动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实做细医疗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资金保障基础工作。4月27日,向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省第四人民医院和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拨付500万元医疗周转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助力本轮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与定点收治医院的沟通协调,详细了解定点收治医院费用支出情况,并根据支出进度,每月定期足额向定点收治医院拨付医疗费用,保障定点收治医院资金充足,减轻定点收治医院资金压力。

二是紧盯定点收治医院收治新冠确诊患者费用发生及出院结算情况,每月定期与定点收治医院进行对账,分类完成新冠肺炎患者费用结算,在高效拨付医院费用的同时,及时处理患者垫付费用,确保新冠患者医保待遇正常享受及住院救治“零负担”。先后向定点收治医院结算救治费用76.68万元,向新冠肺炎患者支付个人垫付费用40.03万元。

三是强化对定点收治医院的业务指导,督导医院及时收治新冠肺炎患者,落实未携带或丢失社会保障卡患者先出院、后结算“绿色通道”等特殊保障政策,畅通解救渠道,解除患者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