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注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网站
来源:http://ybj.qinghai.gov.cn/2022-03/25/c_1211621931.htm | 作者: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3-25 | 178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医保局慎始如初履行疫情防控职责

2022/3/25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安排部署,省医保局闻令而动、主动作为、慎始如初抓实新冠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明确临时新增抗原检测项目。与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的通知,明确抗原检测项目采取“技耗分离”的方式,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检测项目+检测试剂”收费;检测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统一制定政府指导价为5元/人次,不得上浮,下浮不限。抗原检测试剂作为项目除外内容,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单人单次抗原检测项目和抗原检测试剂收费总和不得超过15元;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单纯抗原检测门诊诊察费,不得收取患者自测抗原检测项目费用;公立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价格公示制度,主动公开抗原检测项目服务内容及价格政策,按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政策,按规定在省级平台采购。

及时将抗原检测项目纳入医保。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纳入青海省基本医保诊疗项目和耗材目录乙类范围,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政策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费用可用个人账户支付,将新增的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等药品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以挂网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按照乙类药品和现行医保政策支付。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调出且不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停止医保支付。

全力做好疫苗费用保障。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力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及时拨付疫苗采购及接种费用,合理提高疫苗接种费用标准,为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提供了保证。全省共拨付疫苗采购资金5.11亿元、接种费用9103.79万元。集中带量采购核酸检测试剂,并及时调低检测价格,单检每人次下降到40元,混检每人次下降到10元,防疫成本大幅降低。

认真压紧压实防疫责任。印发《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紧压实压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督导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持续落实医保便民惠民政策,采取下沉办、邮寄办、传真办、预约办等方式,全面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网上办理。采取“先受理、后办理”方式,持续优化现场服务,尽量减少窗口滞留等候时间。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开展帮办代办、容缺受理等人性化服务,进一步简化流程,最大程度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