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多措并举联动调价显成效
2021/12/14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引导公立医疗机构惠民生、调结构、控费用、保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省医疗保障局科学把握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价的“窗口期”,统筹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在总体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基础上,联动调整我省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医疗机构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协同推进“五医联动”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联动调价,优结构惠民生
2019年以来,通过国家和省级(省际联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降低了药品耗材的价格,在坚持医保基金结余留用作为激励主渠道的基础上,对与采购品种相关联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深入分析,开展专项调整,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一是调结构。重点向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倾斜,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和多方受益的原则,基于医疗服务项目自身的价值规律和资源消耗情况,科学测算调价空间,合理控制调价规模,先后对86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内涵进行了动态调整,涉及调价资金3.75亿元。二是促创新。新增断层融合等118项临床急需、技术稳定的新技术价格项目,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三是减负担。规范基层卫生医疗服务诊察项目,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诊察服务时按此收费,且住院就医10天以内只能收取1次,降低基层医疗机构诊察费用,减轻患者负担。四是助防疫。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以新冠病毒核酸试剂及相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为依据,5次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核酸单检由200元调至40元,核酸混检由40元调至10元。
二、建立制度,设阈值促共识
为加强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综合管理,并在医保制度各个关键环节上协同改革,省医保局以建机制为抓手,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实践探索。一是建制度。印发《青海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新增项目的构成、立项程序、项目监管等做出明确规定,规范新增项目审核流程,加快审核工作进度,实现新增项目申报、受理、审核、审批“一站式”完成,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临床价值、更有成本效果的医疗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重研究。联合西安交通大学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项目课题研究,在专家访谈、专项调研等工作的基础上,初步建立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指标体系,利用历史数据进行指标库模拟运行,探索设立灵敏有度的符合我省实际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标准,使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能够真正实现正向传导。三是促共识。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评审专家库,在调价过程中主动引入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参与,真诚听取医务人员的意见建议,实施“开门”调价、“阳光”调价,调动了医务人员说真话、讲实情的积极性,让适宜技术更接近临床实际,价格调整更体现技术价值。
三、推进改革,稳价格保发展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增强医疗保障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综合效应。一是可持续。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指导与公立医疗机构参与相结合的、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实现“腾笼换鸟”。二是强监测。加快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价格评价制度,加强数据与管理的协同,以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为抓手,研判价格政策制定的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确保价格机制稳定运行。三是重衔接。开展医疗服务项目统一编码建设,与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管理等工作密切衔接,保证改革红利传导到一线医务人员,使群众享有改革民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