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全力推进DRG付费国家试点
2020/10/22
10月21日,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刚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对西宁市医保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督导调研。与西宁市医保局、医保经办机构、DRG信息系统研发公司、试点医疗机构座谈交流,听取了试点工作进展及付费模拟运行各项准备工作情况。
医保支付机制是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关键工具,DRG付费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重要内容。西宁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自2019年5月启动,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医疗机构、信息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各阶段工作有效有序有力推进,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赴沈阳、无锡、楚雄等地实地考察学习,在学习借鉴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西宁实际,研究制定了《西宁市医保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试点目标、范围和各阶段工作任务。同时,成立了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医保相关部门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128人组成的专家团队,抽调34人的成立试点工作小组,为推进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强化培训,提升能力。邀请全国DRG知名专家、国家DRG付费试点专家,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办法,举办了5批次培训,对300余人次开展了DRG基础业务知识、病案首页填写、医保编码规范、电子病历上传等进行全方位培训,提升了试点工作小组成员能力,提高了试点医院的病案填写、医保编码使用的规范性和准确率。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试点基础保障。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DRG试点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公司,召开了信息系统建设启动会,明确了系统开发的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进度。截止目前,已采集医保患者病案首页历史数据60.39万条,完成试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接口改造、病种数据采集和报送、病案首页数据与医保结算数据匹配等工作。四是拟定方案,做好模拟运行准备工作。研究制定了《西宁市医保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模拟运行实施方案》,依据病种分组等实际,确定了病组权重和费用结算费率,并对试点医疗机构对应费率及支付标准进行测算,确保权重和费率的合理性和准确度。
在全面了解西宁市DRG付费试点整体推进情况后,吕刚局长对试点工作提出五个方面的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省、市医保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DRG付费的政策、管理服务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力争成为DRG付费的“行家里手”;要亲自谋划、亲自参与全链条、全过程的工作,做到决策者与专家、技术团队的有机统一,推进政策与管理和技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二要加强协调。医保部门要加强与卫健部门、医疗机构、信息开发公司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方对DRG付费试点工作理解、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三要强化基础。西宁市要在前期各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病案首页规范管理、医保编码落地使用、编码员队伍建设培训等基础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四要做好精准测算。要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DRG病组权重、付费费率是关键、是核心,要精准测算,力求做到权重和费率趋于科学合理。五要尽快推广实施。要加强试点工作的总结、盘点,扎实做好试点的模拟运行,以DRG付费推广实施,促进医保、医疗、医院、患者“四方共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