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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qinghai.gov.cn/2020-04/15/c_1125857563.htm | 作者: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4-15 | 289 次浏览 | 分享到:

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巡查从严监管医保服务行为

2020/4/15

近日,针对个别定点医药机构利用部分防疫物资紧缺,趁机高价售卖医用口罩等群众急需的防护用品,加价销售热门药品的恶劣行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严格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的通知,对查实的违规行为进行顶格处罚,解除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医保定点服务资格。同时,设立举报奖励,公布14部举报电话。

通知印发后,全省各级医保部门迅速行动,结合防控实际,规范属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行为。省医保局联合西宁市、城西区医保局随机对西关大街、黄河路沿线的23家的定点医保药店的医保服务行为进行了现场巡查,重点检查防疫防护用品、药品的价格与销售情况。西宁市检查177家定点零售药店,停机处理1家,对接到的5起投诉全部进行了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海北州检查“两定”机构47家;玉树、果洛州分别对辖区内27家、17家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