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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qinghai.gov.cn/2021-05/08/c_1127420894.htm | 作者: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4-29 | 341 次浏览 | 分享到: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青海省召开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动员部署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1-05-08来源:局办公室

4月29日,青海省召开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动员部署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关于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有关会议和讲话精神,解读《关于青海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匡湧副省长出席并讲话。

匡湧指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印发《关于青海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全省医保制度改革,是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的应有之义,是解决当前医保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选择,是推动实现医保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匡湧强调,深化医保制度改革重点要建立一个体系、四项机制和加强两个支撑。一是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制度体系。抓好医疗救助省级统筹,着手职工医保省级统筹相关准备工作,探索商业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加快构建起多层次的医保体系。二是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稳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研究门诊特慢病、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稳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增强群众对医保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健全稳健可持续筹资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医保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尽快建立医保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评估与预警,为医保制度可持续提供基本保证。四是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完善医保总额付费管理,动态调整医保目录,加快推进DRG、DIP付费试点,支持中藏(蒙)医药健康发展,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五是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在抓好基金监管条例宣传贯彻的同时,启动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加快推进基金监管方式创新和医保诚信体系建设“两项”试点,落实好医保部门的首要任务。六是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快完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加大集中招采力度,稳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科学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和医院营业性收入,使医疗机构步入良性运行轨道。七是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坚持把标准化、规范化放在首位,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注重医保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推进异地就医门诊结算,为群众看病就医创造便利。

匡湧要求,将深化医保制度改革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增强担当、忧患、合作、廉政意识,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坚定不移深化改革,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全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行了说明、解读及安排部署。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扶贫局、省药监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省医保局副处级以上干部;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商保公司、医药企业负责同志;各市州、县级医保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