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召开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0-03-23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3月18日,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视频会议顺利召开。会议传达国家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分析面临形势,安排今年任务,动员全区医保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新使命,奋进新征程,在新的起点上努力推进宁夏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秀丽做工作报告,银川市、中卫市、盐池县、西吉县作交流发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邬杰主持会议并做会议小结。自治区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中心正、副职在银川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区)医保局干部职工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2019年是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全面启程、整体发力的第一年,也是全区医保系统组建到位、奠基起新之年。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医保局总体部署和全区各级医保部门的参与支持下,全系统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深化改革创新,实现了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有序衔接,开启了宁夏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征程。
会议指出,2019年全区医疗保障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将参保缴费和待遇标准由“一制三档”调整为“一制一档”,将2020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280元,将全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提高至52元(新增15元),报销比例提高至60%以上,全面启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出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完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大病费用保障机制,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50%至75%,建立不超过12周用药量的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减少群众购药次数;2019年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33.74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确保医疗保障脱贫政策落实到位,完成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的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100%;推进医药招标采购平台整合升级建设;全面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选取三甲医院开展DRG付费方式试点,启动县域内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试点,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出台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国家谈判先后确定的97个药品全部纳入目录管理;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联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以“腾笼换鸟”的方式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出台三甲医院新增新开展106项医疗服务价格;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第一批25个药品中选价平均降幅63.36%;引入第三方力量,扎实开展全区自检自查、本级复查复检和飞行检查,实现了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全覆盖;扎实开展全区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我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全面落实医保服务“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银川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小程序备案的试点城市。
●会议提出●
为全力以赴做好疫情期间医疗保障工作,全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一是确保各项医保政策落实到位。在全国率先出台临时医保政策,对于疫病患者,包括发热门诊、确诊、疑似病患,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医保规定支付后,由财政进行兜底,个人零支付;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提前预付定点医疗机构1.7亿元医保基金,解决疫病患者就医和医疗机构诊疗的后顾之忧。对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于确诊的异地就医患者,采取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二是确保药品供应保障到位。对确定的疫情防控治疗药品开通绿色通道及时纳入临时应急采购,简化工作程序,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协同保障疫情防控用药需求。三是确保经办服务到位。出台六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尽量减少人员集聚、防止交叉感染,优化参保征缴,依托网络、电话、微信业务办理渠道;延长居民参保缴费期和单位、职工医保业务办理期限至疫情结束后两个月内,延长大病门诊购药周期,建立长处方制度等,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全力做好我区各项医疗保障工作。四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自2020年2月1日起,全区各类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3个月;受疫情影响生产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不超过6个月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通过医保费的“加减法”,换取企业复工复产的“乘除法”,以实实在在的减负举措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统筹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
●会议强调●
2020年全区医疗保障部门要聚焦“一条主线”,打赢“三场硬仗”,抓好“两项改革”,提升“四项能力”。
一
聚焦“一条主线”。抓紧研究制定我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待遇清单管理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等制度政策;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争取我区一个地级市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二
打赢“三场硬仗”。一是坚决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年底前全部过渡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政策范围内;坚决实现贫困人口参保动态清零、悉数入库,确保不漏一人;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二是坚决打赢打击欺诈骗保持久战。健全基金监管制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全覆盖、常态化、零容忍;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加大自治区内飞行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将每年4月定为全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三是深入推进带量采购。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积极参与省际联盟采购,做好首批高值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试点工作;协同推进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升级建设。
三
深化“两项改革”。一是抓好目录管理改革,落实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政策,建立我区民族药、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二是抓好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在我区选择一个市开展DRG技术规范的付费试点,重点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点数法”)等支付方式,研究制定全区医药机构定点管理办法,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机制。
四
提升“四项能力”。一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依托“我的宁夏”APP应用,推动医保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继续完善异地就医政策,探索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二是提升信息化能力。加快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抓好编码标准落地,逐步推广医保电子凭证。三是提升法治化能力。适时修订和出台医保法规规章;探索设立自治区医保部门绩效考评体系;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四是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尽快培养一批“提笔能写、开口能说、问策能对、遇事能干”,即敢担当又善琢磨的新时代医保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