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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sc.gov.cn/scsybj/nc010416/2021/5/27/c1b1bb57767f44aeb5626d49953afceb.shtml | 作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5-27 | 33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拟对部分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协议管理的公告

各相关医药机构: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暂停、恢复、解除服务协议经办流程>的通知》(川医保中心办[2019]13号)和四川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我中心拟对260家因停业、自愿解除和多种方式联系未果等原因,未签订2021年度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解除服务协议(其中医疗机构66家,零售药店194家),具体名单在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四川医保APP和两定交流平台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马艺畅,联系电话:028-86523063。

特此公告。

附件:拟解除定点的医药机构名单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