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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sc.gov.cn/scsybj/nc010416/2022/8/11/7264143ebe08470794a35a3cb1ef642b.shtml | 作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8-11 | 401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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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将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等10家医药机构

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的公告

各相关医药机构:

根据《四川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川医保中心办[2022]6号)、《四川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办法》(川医保中心办[2022]7号)相关规定,现拟将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等10家医药机构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其中医疗机构8家,零售药店2家),并在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官方公众号进行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8月19日18点前)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28-86523372

特此公告。

附件:本次拟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的10家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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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