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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beijing.gov.cn/swdt/2020_gzdt/202002/t20200217_1643834.html | 作者: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8-01-11 | 397 次浏览 | 分享到:

朝阳医保开展家庭病床政策培训

日期:2018-01-19

11日下午,朝阳区医保中心开展家庭病床政策培训会。据统计,从去年7月朝阳区发生首笔家庭病床费用至今,该区已有15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家庭病床备案,在全市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总数中占88%;拥有45张家庭病床,占北京市家庭病床备案病床数的55%。

据悉,家庭病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积极采取便民服务措施,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展的意见》,要求医疗保障部门积极鼓励和支持社区建立家庭病床,并制定了家庭病床统筹基金起付线降低50%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11日下午,朝阳区开展家庭病床政策专项培训会,主要对家庭病床的全市及辖区现状进行介绍,重点培训了卫生部门对家庭病床建床、查床、会诊转诊、撤床等标准,强调了医保部门审核要求、结算有关事项及费用中常见问题,辖区内4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负责人员参会。通过此次政策培训,旨在鼓励和支持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参会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员表示,此次培训内容及时,丰富有效,对接下来的家庭病床建立运行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能够避免不合理费用的发生及错误的结算操作,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