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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zg.gov.cn/web/sybj/dep_tzgg/-/articles/13928917.shtml | 作者: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8-10 | 301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集“三假”等欺诈骗保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卫健委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相关部署,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假病人、假病历、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征集内容

(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就医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实施的以下行为: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五)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三、线索征集渠道

1.网络渠道:自贡医保微信公众号“打击骗保”专栏

2.电话渠道:

市本级8115592

自流井区2103121

贡井区3306890

大安区2406617

沿滩区3800987

荣县6221511

富顺县5155990

四、举报奖励

符合投诉举报奖励条件的,按照《自贡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文件执行。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