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荣县人民医院监护病房床位费的批复
自医保发[2022]14号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规范荣县人民医院监护病房床位费的
批复
荣县医疗保障局:
你局《关于规范荣县人民医院监护病房床位费的请示》(荣医保[2022]3号)收悉。
荣县人民医院为满足病人救治需求,从2015年开始先后投资新建了重症监护室(ICU)、冠心病重症监护室(CCU),但存在监护病房床位费对码错误,收费不规范的问题。为规范荣县人民医院监护病房床位费,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规范荣县人民医院监护病房床位费
荣县人民医院前期修建的ICU、CCU符合监护病房的相关规范,其监护病房床位费参照我市当时一定时期内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的监护病房床位费标准予以规范。
荣县人民医院监护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元)
说明
110900003
监护病房床位费
指配有中心监护台、心电监护仪及其它监护抢救设施,符合ICU、CCU标准的单人或多人监护病房,相对封闭管理
日
45
保留普通床位的,普通床位另计价;单人间加收35元
110900003-1
监护病房床位费(单人间加收)
日
35
二、医保支付标准
按我市现行监护病房床位费医保支付标准支付。
三、其他规定
荣县人民医院要加强对本院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的项目名称、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规定价格和说明等执行,规范收费行为。
四、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