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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zg.gov.cn/web/sybj/dep_zcfg/-/articles/7855062.shtml | 作者: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7-11-10 | 247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8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2018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自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自府发[2016]29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促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现就我市2018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

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档缴费标准由150元/人·年调整为180元/人·年;第二档缴费标准由350元/人·年调整为360元/人·年。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财政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