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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luzhou.gov.cn/gzdt/qxxwdt/content_708372 | 作者: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4-14 | 140 次浏览 | 分享到:

泸县召开2020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0-04-14 18:12

为扎实推动我县居民依法参保、全民参保的计划全面实施,实现全县居民应参尽参,应保尽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4月14日,我县召开2020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推进会,根据目标任务和完成情况,对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扫尾工作进行再清理、再部署。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薛源主持会议,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各镇(街道)医保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参加会议。会上,泸县税务局副局长雷奇同志通报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收进度并对近期征缴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县医保局局长李华同志对今年疫情期间的政策调整做了详细解读,并比对分析2019年度和2020年度征收情况,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意见。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薛源同志对征收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城乡居民医保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遏制因病返贫的重要利器,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与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开展好医保征收工作,是做好稳健可持续筹资及其他医疗保障相关工作的前提,必须全力推动我县城乡居民实现依法参保、全民参保,建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保体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利用最后两个周,找准原因,精准施策,高效推动征收工作的开展。二是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征收工作落到实处。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加强协作。各镇(街道)要严格履行属地和主体责任,保障征收工作经费,借鉴完成任务好的镇(街道)的经验方法,再部署再动员,再宣传再清理,细化责任,分片包干,深入到户,责任到人。相关部门要切实要做好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县医保局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理顺部门职能职责,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数据比对、督促检查、政策宣传、组织参保等工作。县税务局要及时处理特殊人员的缴费,认真做好征收渠道保障工作,完善各项应对措施,确保及时到账。三是严格规范征收,强化督导考核。各镇(街道)要坚持规范征收,杜绝弄虚作假,重复参保,严禁垫支参保。对没有规范征收甚至挪用截留医保基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采取严厉措施并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