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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luzhou.gov.cn/gzdt/sjxwdt/content_759242 | 作者: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9-27 | 165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市获国家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城市工作中期评估为优秀

发布时间:2020-09-27 11:10

近日,在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城市中期评估中,经专家综合评审,泸州市评估结果为“优秀”,位列全国第六。评审组认为,我市被列入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城市后,积极作为,勇于创新,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一是探索建立部门联合蹲点巡查模式,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对违法违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理,将巡查结果与年度考核、医保总控、医保医师管理等挂钩,定期通报,形成威慑;二是探索建立医保“黄牌”预警制度、病案抽查和专家评审制度。国家医保局希望泸州继续以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标准化体系建设,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引入第三方参与基金监管的激励机制和考核追究机制,为在全国范围内健全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积累更多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