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DIP付费改革启动模拟试运行
扬州医保2021-09-29
9月28日-11月30日,我市将正式启动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模拟试运行工作,期间将通过DIP分值付费管理平台对全市20家试点医疗机构模拟进行数据采集、数据质控、DIP病种分组及结算工作。
自2021年4月扬州市被确定为全省DIP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城市以来,我市在国家、省医保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DIP付费改革体系建设。
为加快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我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牵头,局医药服务处、市医保中心、信息处等多部门联合组成工作专班,会同卫健部门制定《扬州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方案》;强化专家作用,成立了扬州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评审专家队伍,并聘请第三方DIP专业服务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国家医保结算清单填报要求,初拟总额预算、DIP结算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制定全流程培训方案,针对医保经办、医疗机构已完成《DIP概述及实施过程》、《医保结算清单填报规范及历史病案问题分析》等系列培训活动;组织专家论证会,充分采纳试点医疗机构反馈的分组、分值等意见和建议,协同卫健委等多部门,共同推进DIP试点工作落地。
模拟试运行工作将以我市两轮分组结果为基础,对试点医疗机构进行按DIP模拟结算,同时对试点医疗机构的整体运行情况进行数据监测,期间将结合国家医保局DIP预分组结果、医疗机构意见建议和专家论证结果,对我市病种分值库进行调整完善,同时对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调整细化,强化“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确保DIP付费的平稳推进。
DIP付费改革模拟运行工作,将有利于促进我市医保支付改革各参与方的观念转变,对逐步完善病种分值库、结算政策和经办流程有着重要辅助作用,从而为2022年按DIP正式付费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