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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deyang.gov.cn/gk/zfxxgk/zcwj/1564211.htm | 作者:德阳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8-16 | 362 次浏览 | 分享到:

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德医保发[2021]34号

各区(市、县)医保局、卫健局: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简化认定程序。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居民医保”)参保人群中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但已经纳入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称“两病”)门诊用药患者,直接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将“两病”备案工作下沉至符合要求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对既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又未纳入规范化管理的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参保患者,经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相应执业范围的执业医师按诊疗规范确诊,并按规定及时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备案后,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定点医疗机构应留存相关确诊资料备查。

二、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两病”降血压、降血糖药品(不分甲乙类,执行全省统一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药品目录)政策范围内费用,在月度支付限额内据实支付。

三、做好信息对接共享。市卫健委信息中心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截至2020年12月底的四川省基层卫生信息系统中规范化管理“两病”人员相关数据提供给市医保事务中心,由市医保事务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将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信息与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信息、门诊特殊疾病信息进行比对,将符合条件的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直接纳入“两病”门诊保障范围。从2022年起,市卫健委信息中心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四川省基层卫生信息系统规范化管理“两病”人员信息提供给市医保事务中心。

四、强化门诊用药监管。医疗保障部门要将“两病”待遇保障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工作,强化智能审核系统应用,及时查处重复配药、超量配药、超范围用药等违规行为,坚决打击虚假备案、内外勾结、贩卖药品等欺诈骗保行为。卫健部门要指导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加强“两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做好“两病”患者的基层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工作,合理使用药品,做好“两病”防治的健康绩效分析评价。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

政策解读:http://ybj.deyang.gov.cn/gk/zfxxgk/zcjd/15642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