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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deyang.gov.cn/gk/zfxxgk/zcwj/993326.htm | 作者:德阳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08-02 | 323 次浏览 | 分享到: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2019/8/2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

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内部考勤管理,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强化制度执行力,树立良好服务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各科室具体负责干部职工上班考勤。

第三条各科室负责人是所在科室执行考勤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并监督科室人员落实考勤制度情况。

第四条局机关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溜号,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并在外出公告栏内注明,上班时间外出请假实行层级负责制。

上班时间严禁上网玩游戏、炒股、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以及到休闲娱乐场所进行休闲娱乐活动。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职工考勤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机关各科室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表交办公室备案;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由综合科收集汇总后于每月4日前将上月考勤表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进行内部公示(节假日顺延)。

第六条干部职工擅自不上班,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加强日常考勤监督。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科室出勤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情况将在局务会或职工大会上公布,并作为科室和个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作为个人提拔任用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八条本制度(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