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实行门诊特殊疾病医院前端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9/6/5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为方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认定,进一步简化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程序,保障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及时享受医疗待遇,经研究,决定开展门诊特殊疾病医院前端认定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前端认定医疗机构定点范围门诊特殊疾病前端认定医疗机构实行定点管理,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或部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专科医院作为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机构(名单见附件)。二、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程序(一)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受理1、参保人员在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医疗机构就医,确诊为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的,由该医院受理特殊疾病认定申请;2、参保人员在市内其它医院诊断患有门诊特殊疾病的,直接到居住地医保机构申请认定;3、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终结或明确诊断患有门诊特殊疾病的,直接到参保地或市内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认定。(二)门诊特殊疾病前端认定流程1、前端认定医院的参保患者符合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和认定标准的,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出院证或疾病诊断书(附相关检查报告)到医院医保科提出申请,由医保科录入基础信息,打印《德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一份,患者留存。认定医院将申请认定信息及时上传至协议管理医保机构进行审核,并于每月15日、30日(节假日顺延)将认定资料报送医保机构复核后存档。2、对出院病人和诊断明确的,医保机构对申请认定信息即时审核,通过后由医院打印《德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审批表》,交患者留存,并告知患者享受门诊特殊疾病补助时间。3、对申报资料不齐或无明确诊断结论的,医保机构审核后通知患者补交资料。4、对医保机构审核未通过的,由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告知未通过原因。5、申请门诊特殊疾病患者认定后,通过短信告知本人。认定通过的从申报之月起享受门诊特殊疾病补助。三、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所需资料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认定,需提供资料:有明确诊断结论的出院证或疾病诊断书(附相关检查报告或近期有确诊意义的检查治疗资料)。四、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相关管理规定各认定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德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和治疗范围》进行门诊特殊疾病资格认定,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纳入门诊特殊疾病补助,或者伪造申报资料进行虚假认定。门诊特殊疾病前端认定工作纳入对该院的协议管理,对认定的真实性进行监管,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对医院开展前端认定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拒绝配合开展工作或开展工作不力的将按相关规定扣减年度考核得分。附:德阳市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医疗机构名单德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