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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my.gov.cn/content/article/27556081 | 作者: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12-27 | 30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绵阳)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12-27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

我市于11月份上线国家医保信息业务一体化平台,在上线期间暂停了参保缴费业务。同时,近期部分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为避免对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造成影响,切实保障群众权益,经研究决定,延长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参保缴费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期限

将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广大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参保缴费时间。

二、缴费渠道

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四川省电子税务局、银联“云闪付”APP、“i绵阳”APP、银行代收、银行批扣等渠道便捷缴费;未能通过上述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到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三、其它事项

(一)在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参保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期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计算。

(二)首次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先到户籍所在地、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或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三)已在其他地区参加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在我市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

(四)参保人员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若咨询参保、待遇等政策,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咨询服务电话: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27日

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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