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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7RZGjST4Jud1tJi3IVu0w | 作者: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12-21 | 472 次浏览 | 分享到:

DIP试点龙岩经验,在首届中国CHS-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大会推广

龙岩医疗保障2021-12-21

2021年12月18-19日第一届中国CHS—DRG/DIP付费大会在北京召开。本次大会目意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全面部署,建立高效管用的医保支付机制,实现医保高质量发展,推动医保医药协同改革,展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成果,落实《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搭建面向国际的具有中国特色医保支付理论与实践的国家级交流平台,宣传贯彻全国统一的DRG、DIP标准规范,广泛动员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深入参与改革,打造国家医保支付改革大会品牌,推进CHS-DRG、DIP付费改革工作向全国纵深发展。

本次大会有近百名专家智慧凝聚,全国医保人、医疗工作者,以及关注医改的有识之士共同参与。19日下午,福建省龙岩市医疗保障局林莹副局长在会上,通过在线交流的方式,就《DIP数据质控与信息化建设实践》做经验交流。

龙岩经验

2020年11月,龙岩市被列入全国DIP试点城市。我市按照国家试点技术规范要求,积极稳妥推进DIP工作,因地制宜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仅用半年时间完成了DIP系统建设和相关配套文件制定。2021年7月,在国家局组织的第一轮DIP试点城市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

通过一年的时间,我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病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付费改革促使了医疗机构主动加强病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提高了我市病案质控水平,我市结算清单一次性通过率从原来的50.51%提高到了86.62%,提高了36个百分点;

二是创新融合促进付费改革兼容。我市创造性将紧密型医共体纳入DIP试点范围,不再对医共体实行简单的总额打包支付模式,而是把医共体医疗机构按DIP分值付费结算的住院医保统筹基金,加上应支付给总医院的门诊统筹、家庭医生签约等费用统一打包支付总医院,实现了医共体和DIP付费的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