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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my.gov.cn/ywdt/zhyw/7085351.html | 作者: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3-03-21 | 471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绵阳)游仙区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

发布日期:2013-03-21

3月18日,游仙区人社局组织召开了游仙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工作会,游仙辖区24家乡镇卫生院、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科学城、松垭镇)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工作在全市率先全面推开。

区人社局副局长刘晓林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绵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区人社局副局长、区社保局局长王云海对这项工作作了部署和安排,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经办人员、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政策的落实和医保基金的安全。

城镇居民医疗门诊统筹是继去年我区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政策以来又一项惠民工程,将惠及我区参保群众(包括学生)近6万人。该项政策将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普通门诊费纳入报销,包括一般诊疗费和每人每次超过50元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的50%。

此项工作的全面推开是在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去年下半年,区社保局将富乐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试点,定期到中心调研指导,积极同涪城等兄弟县区交流探讨,主动约请市人社局相关领导到游仙现场指导,在完善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完善了经办管理规程,形成了一定的经办管理经验。

会上,区社保局局长王云海同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游仙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约定医疗机构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