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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sylbzj.suining.gov.cn/web/gkml_ybj/ml_zyhy/-/articles/36979739.shtml | 作者: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10-14 | 2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遂宁)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在我市上线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2-10-14

10月13日,“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在遂宁市上线动员会召开,标志着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三流合一”融合管理的药械采购平台(以下简称“三流合一”平台)在我市上线工作全面启动。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智勇同志指出,上线“三流合一”平台,是全国、全省、全市深化药械集中采购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通过设立平台资金监管账户,实现药械采购交易过程中的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全过程跟踪和呈现,推动采购过程全面阳光化;通过平台的服务功能,为医药企业提供统一的公平交易机会,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有序推进药械价格合理回归;通过构建新平台智慧监管体系,督促医疗机构履行30天回款规定,解决医药企业回款难题,提升医药行业创新发展动力。

张智勇同志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和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三流合一”平台上线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有力有序推进“三流合一”平台在我市高质量上线。必须严格执行“三流合一”平台集采政策,医疗机构必须规范填报药械集中采购信息,严格落实货款结算管理规定。必须严格按照省、市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考核评估,确保按时完成“三流合一”平台上线任务,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市人民,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按照全国、全省政策规定,药械集中采购全部实行平台管理,公立医疗机构在用药械必须全口径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禁止一切形式的非平台采购。省药械采购平台为医药机构、药械生产及经营企业提供价格申报、订单下达、货款结算等全流程服务,综合开展价格监测、执行监督、信息发布等工作,对药械集中采购的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实行“三流合一”综合管理。严格限制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议价采购适用情形,规范采购行为,严禁公立医疗机构违规线下采购,防范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合谋提高挂网价格。

今年9月,我市被省医保局确定为四川省首批“三流合一”平台上线试点城市之一。按照试点工作要求,10月起,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分批次正式上线“三流合一”平台,10月底前,必须实现在“三流合一”平台的采购、交易和结算各项工作。

会上,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徐杰对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上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杜建云对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上线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市中心医院院长陈亮作为医院代表就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上线作了表态发言。市中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市医保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