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遂宁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培训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1-07-07
遂宁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培训会议召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7月2日,市医保局牵头主办的“遂宁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培训会议”召开,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汪凯,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国强,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杜建云,市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苏荣、周筠、徐杰以及市医保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共400余人参会。
会上,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汪凯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付费”为主题做了专题培训,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病案科科长莫春梅讲解了DRG支付方式改革意义及对医院的影响。会议还解读了《遂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实施细则》,开展了病案填报数据系统及基金结算系统业务培训。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收获很大。
2019年12月,经市医保局积极争取,我市被省医保局确定为全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城市。通过市医保局全力推动,有关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建成DRG病案填报、医保基金结算、公示辅助三大系统,形成遂宁市DRG支付管理平台,启用国家医保局CHS-DRG618细化分组器,成功将138.52万例病例分入586个DRG病组。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是世界公认的较为先进和科学的医保支付方式,是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和推进分级诊疗的重要手段。DRG付费与之前医保支付方式最大的不同之处之一,就是医保由以前被动的‘事后买单’,变成了较为科学精准的‘预付费’。”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介绍,通过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控制”下的DRG付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可以实现医保基金不超支,使用效率更加高效,对医疗机构和医保患者的管理服务更加精准;促进医院诊疗行为更加规范,医疗支出得到合理补偿,医疗技术得到充分发展;确保患者既能享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又能减轻经济负担,同时结算方式也更加便捷,能够有效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目标。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主动担当作为,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形成合力。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将督促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整合工作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及时圆满完成DRG付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省级试点工作任务,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