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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d6uXb_YF9VqMb8LhhS3DQ | 作者: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3-05 | 404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视频)召开

包头医疗保障2022-03-05 19:04

3月4日,我局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视频会议。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润宏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铁英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副县级监察员朱晓东,市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旗县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同志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会上白润宏副局长再次重温和传达孟凡利书记对医保工作的批示,侯存峰副局长传达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陈铁英局长总结2021年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并做了题为《履职尽责勇担当笃定实干勤作为——深入推进我市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讲话。

2022年以来我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件大事,聚焦聚力首季“开门好”目标任务,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紧紧扭住发展第一要务,坚定不移狠抓落实,推动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同时按照市委要求,选派干部职工下沉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向我市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预先拨付100万元,重申慢性病处方延期、政策待遇不变等当前政策,切实保障疫情期间群众看病就医不受影响,减轻医疗机构压力。

履职尽责勇担当笃定实干勤作为

深入推进我市医疗保障工作

高质量发展

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圆满完成2021年工作任务

截止2021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1.58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2021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0.13亿元,支出33.87亿元,累计结余46.89亿元,保障了职工60.6万人次、居民81.9万人次享受待遇,基金运行安全平稳,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1

强化三重保障功能,

稳步提高医疗待遇保障水平。

一是实现政策待遇有新提升。居民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由去年的550元增加到2021年的580元,共计补贴6.79亿元。实现“呼包鄂乌”四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同城一体化,扩大支付范围,将政策范围外的合规费用按60%纳入支付范围,提高了大病保障功能。二是实现城乡居民“两病”用药保障全覆盖。将符合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待遇标准参保患者服用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纳入门诊保障范围。三是实现职工门诊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个人账户由本人使用,扩展到支付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四是实现将好药贵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门冬氨酸鸟氨酸颗粒剂等51种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用药范围。将新版药品目录内的紫杉醇等5种注射剂和氟马替尼等8种口服药品分别纳入恶性肿瘤放、化疗“日间病房”和门诊抗癌药品报销范围。2021年10月,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统一要求,将160种中药饮片颗粒和达茂旗蒙医医院的23种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五是实现对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联合市卫健委、财政局、民政局等7部门在全区率先印发《包头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试行)》,2021年资助困难群体参保42806人、支出1363.45万元;门诊慢性病救助20400人次、支出479万元;住院救助2923人次、支出849.3万元。六是启动“鹿城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目前已经完成测算和方案的制定,重点解决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发生的大额费用,将个人自费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对部分罕见病及其他重大疾病患者进行保障。

2

提升医保服务质量,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一是线上线下医保经办服务更便利。医保政务服务实现办理时限整体压缩75%,精简下放业务13项,即办事项达到90%以上,政务平台“一网通办”业务达到27项。推进“互联网+医保”信息化建设,全市60多万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全市建行、农行105家网点301台柜员机实现医保相关信息即时查询。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于10月28日提前在我市成功上线。近期,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证参保群众便利就医,我局又专门重申慢性病处方延期、政策待遇不变等当前政策,切实保障群众看病就医不受影响,同时减轻医疗机构压力。

二是异地就医服务更快捷。目前,全国所有三级医院和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均可接纳包头患者,全市三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平台,326家两定医药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10个旗县区全覆盖。2021年,我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13257人次,费用达4.87亿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3.16亿元,极大满足了参保群众异地就医需求。

三是疫情防控期间基金拨付更及时。落实先救治后结算工作举措,做好疫情期间疫苗接种基金保障,拨付疫苗接种费用2195.84万元,上解疫苗费用2.09亿元。2021年10月份,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在我市上线后,自治区医保系统的两定机构结算模块尚未开发完毕,导致全区14个医保统筹区无法正常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医药费用。春节前,为缓解定点医药结构垫付压力,我局对定点医药机构的2021年10-12月的医药费用进行了全额预付,其中职工医保基金预付4.55亿元,居民医保基金预付1.38亿元。近期,我局向我市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预先拨付100万元,切实保障确诊患者的及时救治。

3

守护好“看病钱”“救命钱”,

让群众更放心安心。

一是完善基金支付协调机制。会同财政、卫健等部门按季度共同分析研究医保基金支付对账及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发现问题。二是强化基金监管机制。重拳出击,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和医保基金“清零行动”,2021年共约谈定点医药机构95家,限期整改67家,暂停服务16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8家,追回336家医药机构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计4848.03万元。通过各类媒体曝光445起典型案例,移送公安2件,形成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有效震慑。三是健全慢性病复检退出机制。2021年通过复检4675人次退出慢性病待遇,节省医保统筹资金1065万元。同时优化鉴定程序,应纳尽纳慢性病患者8823人。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构建社会监督机制。广泛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宣讲《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新增聘请7名“社会监督员”,广泛接受市民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提案,2021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办结率、满意率都是100%。主动向全市673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递发公开信,征求意见、建议,收到建议77条,全部研究落实回复。认真参加对市民述职活动,倾听市民意见和建议,办理各级信访交办件、来访件及网上各类信箱办件210件、“12345”政府热线转办3480件,件件落实回复,信访办结率、化解率均为100%,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

4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保障群众享受高质量医药服务。

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为目标,合理引导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为导向,强化以总额预算为主,按病种、按床日及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等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按病种付费的病种达到529种,提高患者实际报销比例的同时进一步节约了医保基金的支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管理系统纳入全市健康平台建设,已基本开发完成,并进行了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的多次培训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数据模拟。DIP病种目录库病种数量共计4987个,其中核心病种4056个,占比82%;综合病种863个,占比12%。包头特有按床日分值付费病种68个。二是合理调整医药服务价格,保障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完成最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成本核算,完成11项中医项目和2项蒙医项目价格动态调整,促进医疗机构提升技术服务能力,使群众享受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三是建立医保药品“双通道”,保障谈判药品供应。我市首批28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联合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谈判药品报销的“双通道”,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处方使用和报销政策,“双通道”药品品种达到118种,保障群众及时便利购药需求,并减轻药费负担。

5

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

让老百姓就医得实惠、少花钱。

一是实现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化。目前已完成5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任务,涉及218个品种,实际中标价格比挂网最低价格平均降低50%以上,为群众节约资金约1.88亿元。。二是推动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常态化。推进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2021年,我市冠脉支架均价已从1.3万元降到700元左右,平均降价幅度93%,我市12家医疗机构已采购使用冠脉支架3782个,已为患者节约3700多万元。三是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计算金额为8544元,第二批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计算金额为368万元。医保结余留用资金将按规定奖励给医疗机构,激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强化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进而有效降低群众用药负担。

6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内共开展廉政谈话32次。强化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监督检查,制定《单位(科室)个人廉政风险防控台账》《权限运行流程图》,突出重点精准防控廉政风险,落实监督执纪责任。对5名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约谈,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警醒干部职工以案为戒,增强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联学共建活动,举办全市医疗保障系统“百年奋斗启征程不忘初心再扬帆”文艺汇演。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目前完成市党政领导班子3件和局系统13件“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任务。

担当作为、狠抓落实,

全力做好2022年各项重点工作

(一)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继续落实“两个确保”政策即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及时根据实际做好预拨付,做好救治费用保障,保证医疗费用足额结算。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及时准确结算,确保救治无忧、接种不愁。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政策待遇落实,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和各项待遇政策落实到位。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一方面,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规范缴费基数政策,精准扩大参保覆盖面,且持续提升。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另一方面,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全面落地医疗救助市级统筹,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全市医疗救助基金收支和经办服务统一通过“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办理,全面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一站式”服务。稳妥将我市脱贫攻坚期1:1匹配的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兜底保障资金,统一并入医疗救助基金,同步完善托底保障措施,确保资金支撑有力。按照“四不摘”要求,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分步骤优化调整相关政策,有效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三)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三年行动方案年度任务目标,严格执行待遇清单制度。在继续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性病保障基础上,统筹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按照自治区要求6月底前出台实施细则,10月1日起启动实施。协同推进预算管理、基金监管、支付方式、经办服务、协议管理等配套改革工作,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的政策衔接,实现参保人员待遇平稳过渡。建立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良好预期。积极稳妥推动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全面实施“鹿城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重点解决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引导其更好发挥补充保障功能,满足群众多样化保障需求。

(四)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国家、自治区“飞行检查”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通过委托执法形式,授权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和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承担行政执法事项,充实执法队伍。强化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启用定点医药机构鉴核系统,提升基金监管效能。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有效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常态化实施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全部通过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继续扩大采购覆盖范围和覆盖品种。做好3—5批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考核、计算、拨付等工作,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参与改革和优先使用国家中选药品的积极性。推进国家谈判药在我市全面落地,加强患者用药衔接和舆情监测,不断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六)扎实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逐步建立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监测机制、采购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探索信用评级与分级处置。逐步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成本核算、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审议和备案等程序,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优化。

(七)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机制,按照自治区《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开展门诊按人头付费试点,有效衔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门诊慢特病管理等政策。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支付机制,加强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引导群众县域内就医。持续推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方式,在试运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2022年实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付费病种覆盖70%以上。继续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及符合条件的医院制剂、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八)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效能。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服务网厅和APP、跨省异地就医小程序推广应用,电子凭证激活率要达到90%,持续推动政务服务规范化和便利化,让人民群众便捷、高效、安全地享受各项公共服务。全面推动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等16项“一网通办”事项落地落实,提升“一网通办”四级网办深度,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构建覆盖旗县区、乡镇(街道)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明确不同级别经办服务职责,大力推进服务下沉,提高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可及性。继续完善“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等渠道,保障参保人员享受更便捷的异地就医服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提高到90%以上。

(九)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一以贯之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抓好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不断巩固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发力增进民生福祉。要加强干部培训教育,激励干部职工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为建设繁荣昌盛、欣欣向荣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贡献医保力量。

出实招、干实事,确保各项工作

任务落地落实见效

起跑就是冲刺、开局即是决战”,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开局谋划关系全局,是工作基础,但抓好落实更是关键,“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要增强抓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专业能力,将落实落在政治方向上,落在初心使命上,落在真抓实干上,落在方式转变上,落在工作作风上。

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

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更好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做好医保领域各项工作,把为民服务作为医保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现让党放心和让人民群众满意有机统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狠抓责任担当和任务落实。

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责任心履职尽责,聚焦突出问题,提出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落深落细落具体举措,决不能遇到矛盾往上交、有了责任往下推。要不断提升理论素养、政治能力和工作本领,勇挑重担、求真务实,敢做敢当、善作善成。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于抓落实。要坚持目标导向,健全责任制,按照任务要求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倒计时安排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抓住关键时点和重要环节问责问效,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不护短、不遮丑、严整治。要突出重点,全力以赴落实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纠治“四风”,对贪腐现象坚决做到零容忍,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排查医保领域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台账,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检查,抓好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矩,守住廉洁“底线”,不碰纪律“红线”,坚决杜绝“庸、懒、散、软、浮、推”的不良作风。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着力解决效率低下、不担当不落实、不负责不碰硬等突出问题,加强干部培训教育,激励干部职工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构建勤于学习、严谨细致、勤勉高效、务实担当、严格自律的良好作风,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敬业、奉献的医保战线铁军。

同志们,“十四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已全面绘就,2022年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早”“快”“实”的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努力方向,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和更实的举措,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开好局、起好步,赶超跨越、争先进位,履职尽责勇担当、笃定实干勤作为,为谱写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全力建设繁荣昌盛、欣欣向荣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