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相关制度的通知
为推进全市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医疗卫生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省医疗保障局在眉山开展建立医保医师、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失信管理制度的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等6部门制定《眉山市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眉山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工作联席小组》《眉山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工作联席小组工作规则》《眉山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工作联席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眉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眉山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奖惩实施暂行办法》《眉山市医保医师服务协议》,并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眉山市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眉山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工作联席小组
3.眉山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工作联席小组工作规则
4.眉山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工作联席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5.眉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6.眉山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奖惩实施暂行办法
7.眉山市医保医师服务协议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卫生健康委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眉山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