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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J_u1oqV5M9Cc-70F13Rnw | 作者:赤峰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3-11 | 475 次浏览 | 分享到:

赤峰市召开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赤峰市医疗保障局2021-03-11 21:58

3月10日上午,赤峰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赤峰市“两会”精神,全面总结2020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分析当前医保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晓燕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部分管理区划负责人进行了典型发言,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立升、杨智明分别安排部署了2021年分管领域重点工作,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主任郭永明安排部署了2021年业务经办重点工作,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子秀就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潘晓燕同志代表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作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报告,总结了2020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完成情况,分析了医疗保障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了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

激流勇进攻坚克难

2020年赤峰市医疗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赤峰市医疗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一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医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医保事业发展,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筑牢疫情防控“医保网”

相继制定多项特殊医疗保障政策,向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预付新冠肺炎救治费用4000万元,确保确诊、疑似患者和医学观察人员不因费用、目录限制等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收治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支持复工复产,为企业阶段性减征及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9782.36万元。

适时动态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从最初的270元/人次降到目前的80元/人次。

赤峰医保开启“异地就医绿色通道”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享受同等医疗保障待遇

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下调为每次80元!

决胜医保脱贫攻坚

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将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扩大至30个并确定付费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域内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全部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织密医保兜底网,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全覆盖,有效防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

精准聚焦六大“靶点”决胜医保脱贫攻坚战

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全市医疗保障脱贫攻坚调度会

做实医保基金市级统筹

图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严格执行按月缴费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部缴入市财政基金专户,征缴期内执行按月上缴。

1月向各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一个月的基金支付用款额度,每月25日前向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并拨付上个月发生的医保费用,各医保管理区划按照市局统一下达的方案和标准,科学制定了医疗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预算方案,全面完成了医保基金预算分配工作。

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多方协议管理变为了一对一协议管理,对申请纳入协议管理定点范围的医药机构执行统一的评估标准和规范,全年新增纳入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共184家。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恢复到中期平衡的水平,彻底遏制并扭转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不抵支的局面。

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赤峰市市级基金统筹软件系统上线、2019版药品目录切换、年度数据结转同步实现顺利切换

赤峰市医疗保障局、赤峰市税务局联合开展2020年度赤峰市医保基金市级统筹考核工作

持续打击欺诈骗保

采取自查整改、抽查复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全年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496家,共查处违规医药机构882家,共追回违规金额3015.43万元。

以全市医保系统基金监管工作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医保办工作人员为重点,对自治区“三个目录”进行解读和培训,切实提升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规则意识,基金监管方式不断创新。

各旗县区均聘用社会监督员,拓宽举报平台,实现了“全民监督”。

深度完善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制度,形成了基金运行分析“四个三”工作模式。切实强化医保基金运行分析的实用性、规范性和应用性,全年共开展基金运行分析12次,下发通报11次,发现问题248个,利用分析成果,开展专项稽核和监管129次,组织约谈13次。2020年9月20日,我市参加了全国医疗保障法治建设与基金预算管理培训班,对基金运行分析工作情况进行了经验交流。

坚持惩防并举维护基金安全——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开展系列检查行动赤峰市医疗保障局举办全市医保基金监管业务培训班

坚持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实施医保精准治理——赤峰市医保局在全国医疗保障培训班交流医保基金运行分析经验

医保惠民政策多管齐下

落实国家组织的药品、人工晶体和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2020年采购中选药品112种,平均降幅69.9%,较集中带量采购前节省采购资金1.62亿元。人工晶体36个中选产品平均降幅32.56%,冠脉支架10个中选产品平均降幅90%以上。

在赤峰市医院、阿鲁科尔沁旗旗医院启动参保住院患者押金减收试点工作,切实减轻了群众就医用药负担。

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鼓励政策。自2019年起,在本市范围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3年且符合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参保人员,从第3年开始,在符合规定的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基本医疗保险各段报销比例提高3%。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病种付费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扩大了按病种付费范围,病种数达到208个,按病种付费达到22246人次,被列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工作全国试点,医保支付方式更加科学合理。

赤峰电视台《直播赤峰》跟踪报道:国家集采冠脉支架在我市落地,患者点赞!

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启动减收医保住院患者住院押金试点工作

2021年赤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宣传片

《直播生活》:赤峰市成为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

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业务经办综合柜员制,实现了所有对外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窗通办。制定了《赤峰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事项指南,切实精简办事材料、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每笔业务服务时间压缩近一半,最大限度地方便了服务参保对象。

开通了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将全市一级以上所有具有收治住院病人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都纳入了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平台,将转诊转院范围扩大至全国所有统筹区三级异地定点综合医院和二级及以上异地定点专科医院。

开通了“赤峰市城乡居民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服务平台”,实现参保缴费等业务网上经办。

赤峰市医疗保障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异地就医三项便民举措

【图文解析】异地就医可以在微信备案了!

立足新阶段坚持新理念

全力做好2021年各项重点工作

推进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完善衔接政策、巩固攻坚成果,认真做好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按照上级医保部门的部署,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继续做好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工作,加强基金预算执行监督,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全力做好DIP付费试点工作,确保年内实现实际支付。

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病案管理,细化医保结算清单等质量控制,实现病例全覆盖。

对各管理区划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进展、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测。

完善基金监管体系

建立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协同监管机制。

严格落实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规程,鼓励和引导社会监督。

建立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金监管存量问题专项“清零行动”,结合DIP支付方式改革创新基金监管方式。

科学编制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

进一步优化基金运行分析指标,按月、季度对预算执行指标进行评价与监测。

持续提高医药服务管理水平

持续落实国家、自治区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完善药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开展网外采购综合治理,确保公立医疗机构全部通过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

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动态调整。

提高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效能

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综合柜员制模式,全面实施内控体系建设,推动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标准化、便捷化。

加强两定机构的协议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基金结算、协议续签等挂钩。

深入推进疾病预防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不断提升参保群众尤其是城乡居民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加强医保法治化建设,切实做到知法守法、依法执法、违法必纠。

加强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不断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

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坚定不移地改善管理、提高效益。

践行初心、履职担责,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

突出政治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提高担当尽责本领,打造素质过硬干部队伍。

市医疗保障局班子全体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子秀、副科级以上干部,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旗县区医疗保障局班子成员、各旗县区纪委监委派驻医保部门纪检监察组组长、副股级以上干部,医保中心班子成员以及副股级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