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注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网站
来源:http://ylbzj.yibin.gov.cn/xxgkpt/detail.html?deptId=92338999&docId=20211116142709-138964-00-000&id=d5d9205e-d1b4-4cbe-b600-802e818ec75f | 作者: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11-16 | 561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宜宾)四川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在宜上线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16

2021年10月25日,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四川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简称新系统)在宜宾切换上线,由于系统运行极不稳定和经办模式的改变,给广大参保群众带来了诸多不便,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省局和银海公司开发和运维人员,争取尽快解决。现将相关事项处理通告如下:1.新系统上线后,社保卡无法正常刷卡如何处理?医药机构及时将报错截图上传至属地医保中心,由医保中心按程序上报市医保中心或银海公司处理。2.刷卡后小票显示余额和实际余额不符如何处理?新的医保系统正在逐步优化,短时间任何互联网途径的查询和余额提醒都可能存在偏差,实际发生金额以医保局前台查询核实的金额为准,我们也将尽快完善相关功能,确保互联网途径查询信息的准确性,对此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3.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问题。因系统原因导致在税务缴费后不能及时到账或不能正常缴费,导致参保人员不能就医购药的,参保人全额垫付后凭处方、发票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手工报销。2021年缴费截止日期延长到2022年2月底。4.参保单位缴费计划推送问题新系统批量生成计划推送税务的功能尚不完善,导致部分单位计划漏推,为避免影响单位及时缴费,请单位经办人员自行到医保大厅窗口办理相关业务,仔细核对人员和金额无误后及时缴费。也可登录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scyb.org.cn/hsa-local-prod/web/hallEnter/#/Index进行计划申报和推送工作。5.2021年缴费标准问题。我市2021年医疗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已在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布,单位缴费基数上限18630元,下限为4968元,缴费基数在上限和下限之间的按实进行申报;灵活就业人员按最低缴费基数为4968元进行申报。6.新系统是否具备家庭成员个人账户共济功能。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重新开发了家庭成员个人账户共济模块,基本原理为申请人与授权人进行捆绑,当申请人个人账户使用余额不足时,余额可进行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共济。目前,该功能正在建设和调试中,待功能稳定后,将向广大参保群众开放使用。7.新系统上线后,对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不能正常结算的问题如何处理?异地就医无法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需就诊医院撤销在院记录后,请参保人员现金垫付住院费用并将相关资料拿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