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长宁县两部门合力追回医保基金2.7万余元
发布日期:2020-05-18
——部门联动聚合力基金监管出成效
5月17日下午,江安县蟠龙乡联合村村民孙某来到长宁县井江镇派出所,主动要求退还医疗报销款2.7万余元。
原来,前年10月,孙某在为包工头做工时,不慎从大约3米高楼层摔下,导致左侧额叶脑挫伤伴出血、右侧顶骨骨折等在长宁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天。出院时,孙某使用自己参保身份和虚填外伤承诺书进行结算,医保基金为其支付了27772.37元。经长宁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工作人员实地调查了解,初步判定其属于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劝其退回,无果。2019年8月,长宁县医保局将孙某涉嫌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移送至长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长宁县公安局立案后,组织相关警力多方调查核实,并对孙某进行说服教育。孙某也在近期看到了长宁县医保局发放的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资料,进一步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于是主动联系井江镇派出所退还了上述违规款项,其涉及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也将做进一步处理。
近年来,长宁县医保局坚持把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活动,采取多渠道宣传、多部门执法、多方式惩戒,始终保持医保基金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医保基金的良好氛围。截至5月18日,我县欺诈骗保案件移送司法机关4起,立案3起,2起已退回违规医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