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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cnbz.gov.cn/xxgk/jyta/20526811.html | 作者: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9-09 | 398 次浏览 | 分享到: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第四届巴中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回复

巴医保函〔2021〕14号

李志强委员:

您在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申报将失能老人的护理费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建议》(第181号提案),我局收悉后,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专人办理。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结合全市医保基金的实际情况,完善医疗费报销制度,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失能老人住院治疗的护理费纳入医保报销的范围,切实减轻有失能老人的家庭负担,真正做到老有所养

我市现行医保政策将所有住院病人的护理费均纳入医保报销。党和政府非常重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和老有所保问题,针对年老、重特大疾病、伤残和失能等原因需要长期照顾或护理的老人,结合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创造性地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也被称为我国社会保险的“第六”险种。自2016年全国开展试点以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解决了失能老人住院护理和居家照顾等费用保障问题,有效提高了失能老人生活质量,减轻了患者家庭和个人负担,从制度上保障了失能等老人的长期护理需求。根据《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明确的试点城市和吉林、山东2个重点联系省份按本意见要求继续开展试点,其他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新增1个城市开展试点,于今年内启动实施,试点期限2年。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目前,我省仅有成都和泸州市在开展试点,我市将按照政策要求,积极向上争取纳入试点城市,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医保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建立多层次和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制度,切实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二、在相关部门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在医保费用总额中切块,用于解决长期失能老人护理费的问题,减轻家庭负担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让老年人体面、有尊严的生活是全社会的美好愿望和共同责任。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明确了筹资标准、认定条件、等级评定、待遇支付和管理服务等规定。目前,省局未批准我市开展该项工作前,我们将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确保我市医保制度健康运行。

三、在相关部门的充分调研后,制定医养结合的激励政策,把公办和民办的养老机构同等对待,充分发挥各养老院的社会功能和长处,愿意接纳更多的失能老人护理工作,按照每年每个床位给与补助,这样既可以提高医院的床位的利用率,又可以吸引更多社会力量来解决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

医养结合对于改善失能老人生存状况、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增强了行业公平竞争,提升了经办服务水平。建立与公立机构同步绩效评价、考核激励、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经办管理能力和服务效率,同时也将带动养老护理等相关产业的增长,催生更多的市场发展空间。我市已将符合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如通江大椿医院),且公立与民营医疗机构享受同样的医保政策,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基金支出与服务质量对等,充分调动医疗机构服务积极性,促进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保障失能老人的护理需求。

李委员,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也请您理解现行的医保政策筹资标准低,医疗需求项目多,基金支出量大。目前,重点是保基本。下一步,我们继续向省局汇报,力争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我市尽快开展,通过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升服务,增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协调性,让有限的医保基金充分发挥效益,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