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注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网站
来源:http://rlzyshbzj.cnbz.gov.cn/zwgk/ytabl/ytajb/11461071.html | 作者:巴中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 日期:2015-06-30 | 395 次浏览 | 分享到:

巴中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案号

第57号

案由

关于加快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

李祥俊

主要建议

一、市上有关部门要制订门诊费最高可报200元的对象的具体标准,对慢性病(长期患病者)病种、门诊费用总额等方面进行细化,以利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准确掌握。同时对此类对象尽量从医疗救助去解决,以防止出现后来报不了账的问题。

二、规定人平门诊费用标准之内,在乡镇(在外务工)、外地门诊费用可以报账。

三、人平门诊费当年节余的可结账下年使用,防止年底突击就医买药,造成资源浪费。

四、对乡镇住院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很有必要,但要不断完善,可考虑按病种进行总额控制等,以使更加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