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赣州医保三周年】试点篇: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微讯2022-01-28 21:38
2020年11月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我市被国家确定为全国71个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之一。
自列入试点以来,
我局积极建立组织协调、培训协作、
调查研究、监管考核“四项机制”,
全力推进试点工作。
2021年,首先确定试点医疗机构98家先行开展试点工作,6月11日,全市首批46家医疗机构率先正式上线运行,赣州市DIP付费改革进入实际付费阶段,是省内第一个启动实际付费的设区市。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的交叉调研评估中,赣州市获评优秀。12月,赣州从全国71个医保DIP试点城市中脱颖而出,晋级为全国医保DIP付费示范点,全国仅12个,是全省唯一入选城市。目前,全市数据上传率、入组率、准确率均达到99%左右。2021年1-12月,DIP试点实际付费共预拨39.78亿元(其中居民32.31亿元,职工7.47亿元)。
一
建立全方位组织协调机制
一是建立DIP试点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DIP国家试点工作,推动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成立医疗机构领导工作小组,建立专家辅导与付费协商机制,协同推进DIP试点工作。三是建立全市DIP试点联络机制,实行市—县—定点医疗机构三级联络员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试点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四是建立赣州市DIP国家试点专家库,从医疗机构负责人、临床医生、病案编码员和医保经办人员中抽调专业人员分别成立管理专家组、首席专家组、编码专家组、经办专家组,负责做好专业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估等工作。
二
建立多层次培训协作机制
一是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启动会暨工作培训会议,邀请DIP病种分值付费、DIP实施方案及系统接口改造、医保结算清单填报与质量控制等领域专家,分别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动员培训,加深医疗机构对DIP国家试点工作认识。二是开展分层培训,邀请国家局专家对医保部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讲解培训,并充分发挥医联体作用,建立传帮带相结合的培训体系,累计线上线下分层培训30余场。三是部门联动培训。市医保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联动,组织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负责人开展DIP政策培训班,就DIP运行机制及优缺点分析、DIP政策下医院的运营管理及策略等进行讲解授课。
三
建立全过程调查研究机制
持续开展付费前、中、后调研,汇总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一是付费前调研。组织专家团队及卫健委对全市DIP试点医疗机构开展付费调研,并挑选30家有代表性的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走访,收集意见建议,为DIP付费的政策制定及具体实施打好基础。二是付费中调研。围绕DIP数据治理等内容,在全市试点医疗机构开展中期调研,对通过智能校验系统发现的医保结算清单填报典型错误数据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年终清算前调研。召开了专家评审论证会,对26个临床学科进行病种论证,形成5353个病种,全市入组病例达1573600例,其中核心病种共覆盖1313587例病例,占入组病例的83.48%。
四
建立多维度监管考核机制
一是建立双随机抽查、实地检查、专项督查、单项审查、联动检查、医疗机构互查等监管机制,对医疗机构实行医保基金动态监管,并开展日常考核、定期考核。二是对医疗机构上传的医保结算清单,进行实时校验反馈修订工作,同时融入事先事中监管。三是开展DIP付费下的诚信机制工作,引入临床医师诚信考核机制、编码员诚信考核机制、医保核账诚信机制。四是引入医保智能监管+编码专家双机审核。五是实施DIP付费绩效考核,将考核与付费挂钩。六是实施“患者满意度直通车”、立案稽核及曝光台等措施,提升DIP付费下患者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谢忠英
值班主任:明心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