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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NTZaRUx2joXHX4U3hF0mw | 作者:丹东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12-19 | 434 次浏览 | 分享到:

推进丹东市DRG付费改革,特病单议审核工作进行时

丹东医保2022-12-19 08:29发表于辽宁

随着我国医疗费用持续增长,为了让医保基金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更加精细的付费管理模式DRG付费模式已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我市DRG付费模式在完成前期测算、规范清单填写基础上,进入实际付费阶段。12月初监察部参照市医保局印发的《DRG结算办法(试行)》开展特病单议审核工作。

DRGs又称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RelatedGroups)是依据住院病人的年龄、临床诊断、手术与操作、合并症与并发症、疾病转归等个体因素,将临床过程相近、资源消耗相似的病例归类至同一个诊断组的分类方法和评价体系。其中,特病单议病例是在实际诊疗中,单个病例入组后的DRG费用标准和实际医疗费用差距较大,因病情复杂或者需要使用新技术、高值耗材和特殊药品的情况,原本的DRG组的费用标准不适用于该病例。因此,此类特殊病例的住院费用需要单独审核结算。

经过丹东市DRG专项工作组的筹划,特病单议病例审核工作如期开展,各试点医院线上按照限定的比例申报,线下提交申报清单、病历及相关材料,由市中心及县方监察部医疗专家同步按照我市《特病单议病例经办规程》对申报病例进行审核,依据审核结果对病例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结算。

通过DRG付费,可以达到医保基金使用更加高效;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更加精准,诊疗行为更加规范;患方可享受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减轻患病经济负担;以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