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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h7q4NXzyN1B2XtnNEuhVA | 作者: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12-21 | 580 次浏览 | 分享到:

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第二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2022-12-21 11:32发表于黑龙江

一、佳木斯东方医院串换项目、重复收费。

经佳木斯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调查核实,佳木斯东方医院存在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42803.00元。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依据《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追回违规基金342803.00元。

二、佳木斯市济康医院超标准收费、超限定使用范围用药。

经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佳木斯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调查核实,佳木斯市济康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27199.68元。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第三十八条、《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基金227199.68元,并处罚款54981.95元。

三、佳木斯博康医院超标准收费、超限定使用范围用药

经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佳木斯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调查核实,佳木斯市博康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73982.83元。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第三十八条、《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基金173982.83元,并处罚款88300.95元。

四、佳木斯市易兴医院超标准收费、超限定使用范围用药。

经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佳木斯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调查核实,佳木斯市易兴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37946.19元。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第三十八条、《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基金137946.19元,并处罚款94274.19元。

五、佳木斯爱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

经佳木斯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调查核实,佳木斯爱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违反用药管理规定,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48284.04元。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依据《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第十一款之规定,追回违规基金148284.04元。

六、佳木斯光复医院有限公司串换项目、重复收费。

经佳木斯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调查核实,佳木斯光复医院有限公司存在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行为,涉及医保基金59637.88元。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依据《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追回违规基金59637.88元。

七、佳木斯市建新医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

经佳木斯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调查核实,佳木斯市建新医院存在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将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收治入院,以及将不符合家庭病床标准的病人纳入家庭病床结算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0146.58元。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依据《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第十款之规定,追回违规基金10146.58元。

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