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蒙自召开
红河医保2023-02-17 15:51发表于云南
2月17日,红河州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蒙自召开。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桂芹作工作报告。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领导,州医保局党组成员、州级相关部门代表、各县市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周永瑜副州长批示精神,蒙自、开远、建水、弥勒、屏边等5县(市)医保局进行经验交流。

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2022年,党的二十大发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员令。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州医保部门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新思路推出更多惠民暖心新举措,解决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的急难愁盼,奋力开创红河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钱桂芹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全州医疗保障部门组建近五年来,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体制变革推动医保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更好地确保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保障需求,更好地守护人民群众“救命钱”,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公共服务,全州医疗保障事业踏上了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会议强调,全州医保系统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因势而谋、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在推进共同富裕中显担当,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实现现代化治理,提升服务水平,强化作风建设,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医保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
会议要求,2023年,全州医疗保障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锚定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省委“3815”战略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降本、提质、增效三大目标,按照保障稳中有进、管理精细科学、服务便捷人性、改革稳妥系统、三医协同发展的思路,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抓好三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要稳预期、促经济,持续提升医疗保障质量。要按照全州拼经济出真招抓落实工作部署会议要求,持续释放医保“稳中向好”的保障预期,助力释放群众消费活力,发挥好基金对产业的引导作用,统筹实现稳保障、促增长。要打好全民参保攻坚战,持续提高群众医疗保障质量,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抓好新版药品目录落地,调整优化“红河惠民保”政策,严格落实“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和省“十九条”紧急措施,引导培育红河州内定点医药企业进行升规纳统,支持州外规模以上医药企业在红河州注册支公司。
二是要建机制、促协同,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以净化行业生态为着力点,集成各项医保措施,持续形成正向激励,推动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持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持续落实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持续全面落实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三是要拓渠道、织密网,持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要按照经办下沉、信息赋能、标准规范的思路,进一步提高服务可及性、便捷性和规范性。要优化经办服务,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拓展信息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