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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lLP_S9wp40xZpGn1Khprg | 作者: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2-23 | 386 次浏览 | 分享到:

市医保局全面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价工作

宋宾淮北医保2023-02-23 16:31发表于安徽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服务协议管理,规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市医保局依据《淮北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医保〔2022〕20号),于2月16日对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全面开展2022年度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价工作,3月底前进行考核汇总全市互认。

本次考核按照统一组织、属地管理、分类考核的基本原则,由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指导经办机构实施。考核重点对定点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建设、综合及基础管理、服务质量、医保政策落实、信息系统管理及医疗费用管理、DRG试点医疗费用付费管理、病案质量管理等;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考核综合及基础管理、服务质量、医保政策落实、信息系统管理及医疗费用管理等综合考评打分。

市医保局将依据此次考核结果与2022年度医保基金决算、质量保证金返还,以及2023年度医保预算额度的调整、医保协议续签等挂钩,强化各定点医药机构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医保基金高质高效运行,更好的为参保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