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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2CtLIWjh8kXWuh7U3neEQ | 作者:拉萨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1-19 | 457 次浏览 | 分享到: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自治区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拉萨医保2023-02-02 10:44发表于西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医保局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7月15日至7月30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拉萨阳光医院、达孜区人民医院、林周县人民医院等8家医院就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飞行检查。检查发现,以上8家定点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违规问题。

市医保局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向我市反馈的飞行检查结果,依据《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定点医疗机构申诉情况,经反复核实确认,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1727480.21元,其中拉萨阳光医院457358.04元、拉萨厚兰医院17719.1元、现代妇产医院53022元、达孜区人民医院370306.3元、当雄县人民医院60821.08元、林周县人民医院111694.71元、尼木县人民医院154729.33元、墨竹工卡县人民医院501829.65元。

市医保局对上述8家定点医疗机构下达了退款通知书,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特此通报。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