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医保局召开DRG支付方式改革医院管理专题培训
湖城医保2021-06-20 23:28
按照《衡水市2021年度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推进方案》6月25日首批16家医院要实现模拟运行,为提高医保、医院对DRG付费方式改革的认识,主动适应改革要求,保证全市DRG支付方式改革顺利推进,近日市医保局组织召开全市DRG支付方式改革医院管理专题培训会。市、县医保局局长、主管局长、DRG各专班负责人、改革推进专班全体驻场人员;首批16家DRG支付方式改革医院院长、主管院长、医保科、信息科、病案室等相关人员,共170余人参加会议。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元生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刘局长首先简要回顾总结了全市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就如何履职尽责做好当前和下一步重点工作提出了要求和进行部署。
刘局长指出,首批试点医院要要提高认识,抓住重点,确保工作质量。当前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已经形成共识,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落地实施,这个过程关键是院长、难点是医生、重点是机制。一是医院领导层要必须认识到这项改革在控制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对医院产生的深层持续的影响,只有主动顺应DRG付费方式改革医院才能乘势而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把手要亲自负责人,加强领导协调;建立责权明确又相互衔接的工作联动机制。二是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是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让医院、医生的服务行为的回归治病救人的本质。医院要采取多种方式引导、教育广大医务人员了解DRG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和意义,鼓励广大医务人员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改革当中来,以实际行动支持支付方式改革。三是绩效考核机制是指挥棒和动力源,需要医院改变原有科室收入减支出的绩效考核思维,建立适应DRG支付方式条件下的医院绩效考核机制,让参与支持改革的人员、科室获得实实在在的现实利益和发展空间,产生支持推进改革的内生动力,从而使DRG支付方式改革顺利推开平稳发展。
刘局长要求,市县医保局要以超常举措,确保年底正式付费。一是市县两级医保局都要充分发挥牵头和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和推进机制建设,确保与同级卫健、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顺畅,形成工作合力。要注意培养人才、锻炼队伍为下一步DRG支付方式全面铺开,承接病种分组审核、费用支付、年度考核等工作做好准备。二是及时出台相关文件,确定分组标准、资金支付、考核奖惩等基本原则,为正式付费提供政策支持;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修订DRG首批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增加对定点的DRG考核内容;改革推进专班要及时研究价值付费等DRG改进措施和其他医疗机构跟进覆盖路径。三是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升DRG病种分组效率质量。启用我们本地DRG专家库,由相应行业专家参与重要系数、参数确定调整等工作;改进和加强第三方工作,切实增强驻场人员工作力量和服务能力;优化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工作流程,不断提升病案质量。
刘局长强调,医保、医院携起手来,把我市的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做好,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任务,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本次会议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市、县医保局分别设立主会场和分会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于宝荣教授和原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刘捷教授分别就《DRG医保支付与医院的绩效管理》和《DRG付费改革促医院管理的提升》进行了精彩讲解。